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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交流]警惕出口商品侵权“雷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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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2-09-27
— 本帖被 admin 执行取消置顶操作(2012-12-08) —
今年以来,浙江义乌检验检疫局连续查获多起涉及商标标识的知识产权侵权案。其中,典型的有输往委内瑞拉的塑料制手袋,涉嫌冒用米奇、朵拉、蓝精灵图案及标识;输往伊朗的雨伞,涉嫌冒用维尼熊、蜘蛛侠图案及标识;输往牙买加的塑料玩具,涉嫌冒用蓝精灵、海绵宝宝、小羊肖恩图案及标识。
  对此,义乌局提醒玩具生产企业:随着蓝精灵、海绵宝宝、小羊肖恩等卡通剧或电影的热播,一些卡通人物形象深入人心。在商品上使用流行卡通人物形象时,企业要警惕侵权“雷区”。据了解,一些国外公司已逐渐加强了对拥有知识产权的自身知名品牌和卡通动漫形象的权益保护。近年来,分别在中国海关知识产权备案系统或国家工商总局商标数据库进行了备案,如蜘蛛侠、小羊肖恩的所属公司,都作了各大类的图案和标识详细备案登记。企业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慎重,以免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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