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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享] 各国食品标签简介
回帖:和饱和脂肪酸一样,都会提高人体胆固醇的含量,特别是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含量,对心血管疾病的病情发展影响极大。以往在一般食品包装上都被要求注明饱和脂肪酸含量,而—直没有要求注明TFAS的含量。为了给消费者提供广泛而全面的营养成分信息,帮助消费者保持健康安全的饮食,从2006年1月1日起,美国要求在食品营养标注中必须标注产品中的饱和脂肪酸含量和TFAS含量。
  FDA要求大部分的食品必须标明至少14种营养成分的含量,仅仅是在这一领域处领先地位的美国制造商就要为此每年多支出10.5亿美元,由此可以想像其他国家的出口商的成本压力了,尤其是对没条件进行食品成分分析的国家而言无疑就是禁止进口性措施了。
  日本
  日本厚生劳动省的标签要厚生劳动省要求标签上要有以下信息:(1)产品名称;(2)产地;(3)进口商名称;(4)成分,除添加剂之外,均按含量百分比大小降序排列;(5)食品添加剂与其他成分用线分开,并按照含量多少降序排列;(6)净重用公制单位;(7)对于产品品质变化快的产品,要标明“在……日期前用最好”或“消费截止至……”;(8)对于使用方法不当会引起问题的食品,要标明使用方法和储藏说明;(9)生物技术成分,限于玉米、大豆、马铃薯等转基因成分超过5%的30种食品;(10)过敏物质。
  营养标签要求
  尽管日本的营养标签是自愿的,但是厚生劳动省要求食品制造商根据厚生劳动省的营养标签指南在标签上提供食物营养信息。营养标签必须用日语。营养标签包含以下信息:(1)热量(卡路里);(2)蛋白质(克);(3)脂肪(克);(4)糖或碳水化合物(克);(5)钠(毫克或克);(6)其他。每种成分的含量在成分名称后用括号标明(例如:100g、100ml等)。
  此外,厚生劳动省还对特定的与健康有关的成分进行了规定。对于纤维、蛋白质、维生素等营养成分,如果用了“富含”或“包含”等字眼,规定必须要符合厚生劳动省的最小含量标准。对于热量、脂肪、饱和脂肪酸、糖、钠等成分,如果用了“低于”或“没有”等字眼,必须符合厚生劳动省的最大含量标准。
  为了特定健康用途(FOSHU)的食品是指那些添加了某种具有特别功能的成分的食品。为了证明具有特别的健康效用(例如降低胆固醇),厚生劳动省必须进行审查和核实。国外产品若证明产品的特定健康用途,需向厚生劳动省的食品安全部门咨询并递交申请。国内营养机构将对产品进行检测,如果检测通过,厚生劳动省会通知申请者。
  农林水产省的标签要求
  农林水产省要求食品制造商给产品加标签时要符合农业标准法(JAS法)规定的质量标准。农业标准法在2000年修订,修订后的标签要求是:(1)对易腐食品公布来源(肉、海产品、乳制品);(2)生物技术成分,限于玉米、大豆、马铃薯等转基因成分超过5%的30种食品;(3)有机标签。
  此外,还要有以下信息:(1)产品名称;(2)成分名称;(3)净重;(4)保质期;(5)保存方法。
  韩国
  韩国要求所有进口食品均要求贴有韩语商标(韩语图文商标被用于韩语商标的场所。图文商标不应该是可移动的而且不应该覆盖原有商标)。商标应该包括以下清晰可辨的文字记载:(1)产品名称;(2)产品类型;(3)进口商的姓名与联系地址以及一旦商品出现缺陷可进行退换的联系地址;(4)生产日期、月与年(对于酒类产品生产号、批号或分装日期可以取代生产日期);(5)货架期;(6)内容物与重量、体积或块数之比(如果块数已经显示,则必须在括号内注明其质量或体积);(7)至少包括4种主要成分或原材料的名称(只要特定的成分被用在产品中或作为产品的一部分时,就应该有一个各成分百分比含量);(8)营养物(只有特殊的营养品、保健品、希望持有营养商标的产品及希望持有营养物商标的产品方能贴营养商标);(9)由详细的食品商标标准注明的其他项目(包括注意事项与使用或保存规格)。除了以上要求外,产品上仍要有原有商标。
  此外,还有诸如营养商标要求、与宪法相关的商标要求、畜产品商标要求、转基因产品的商标要求等。自2001年3月1日起,针对3种未加工的转基因商品——大豆、豆芽与玉米的强制性商标开始生效,限所装载的货物中含有3%或更高比例的转基因成分。而自2002年7月13日起,针对加工的转基因商品——大豆、豆芽与玉米的强制性商标也开始生效。
  韩国宣布从2003年7月开始,对进口活鱼实行原产地标识制。从2003年10月起,如果进口活鱼不标明原产地,将处以1000万韩元的罚款(1200韩元合1美元),如果伪造原产地标识,将处以300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或3年以下的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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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美国加强了对食品标签特别是营养成分标签方面的管理,200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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