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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绿色食品续展认证程序
yklwdz发表于 2011-10-16 23:30
色食品认证审核通知单》,同时抄送委托管理机构。申请人需在10个工作日内将补充材料报送中心认证处,并抄送委托管理机构。
9.2.2审核结论为“需再行现场检查”的,中心认证处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检查计划,书面通知申请人,并抄送委托管理机构。得到申请人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派检查员再次进行现场检查。
9.2.3审核结论为“不合格”的。本生产周期不再受理该产品申请。再行申请时,不按续展处理,按《绿色食品认证程序》执行。
9.3中心主任做出续展认证结论。
10 颁证
10.1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将办证通知寄送续展认证申请人,并抄送委托管理机构。
10.2申请人与中心签定《绿色食品标志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10.3中心主任签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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